發布時間:2011-06-23 16: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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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記者調查:沈陽市8萬名企業老工傷人員將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目前,沈陽市老工傷人員的確認工作正在進行。
工傷保險這把“保護傘”為哪些老工傷人員撐起?“老工傷”資格如何確認?用人單位該繳納多少保險費? 連日來,本報接到多位市民的電話,詢問此事。記者為此走訪了相關部門,請專家予以解答。
哪些人納入統籌解決范圍
沈陽市《關于做好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通知》規定,這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解決的老工傷人群包括,中央企業、中央下放企業及已實施關閉破產的中央和中央下放企業,省屬企業、省屬下放企業及已實施關閉破產的省屬和省下放企業,地方國有、集體企業、原國有集體改制企業及已實施關閉破產的地方國有、集體企業的老工傷人員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
歷史上,已按照規定通過一次性支付補償金等辦法終結工傷待遇關系的各類企業工傷人員,不再作為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確認資格需提交什么材料
沈陽市文件規定,老工傷人員資格依據職工受傷時國家、省、市有關政策確認。
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由用人單位申報。申報所需材料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關閉、破產企業提供關閉破產企業的法律文書并經市國資委確認;沈陽市老工傷人員情況匯總表;老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納入統籌管理名單;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資格確認表;供養親屬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確認表;老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身份證復印件;證明老工傷性質的材料。
企業要繳納多少工傷保險費
沈陽市規定,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企業,需到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建立有關信息;未參保企業需先到所在區分局進行參保登記,建立相關信息。
老工傷人員資金繳納標準:已參加工傷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每名老工傷人員1-4級躉繳3.3萬元,5-6級躉繳1.5萬元,7-10級躉繳5000元,無等級躉繳500元,工亡遺屬2.1萬元。
已參加工傷保險但欠繳納工傷保險費或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需補繳2004年至今欠繳的工傷保險費,補繳工傷保險費的基數按欠費當年的社平工資及當期人數計算,同時每名老工傷人員1-4級躉繳3.3萬元,5-6級躉繳1.5萬元,7-10級躉繳5000元,無等級躉繳500元,工亡遺屬2.1萬元。關閉、破產企業每名老工傷人員1-4級躉繳17萬元,5-6級躉繳5萬元,7-10級躉繳4萬元,無等級躉繳1萬元,工亡遺屬7萬元。
據了解,企業按照資金繳納辦法足額繳納后,于次月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老工傷人員的相應工傷保險待遇。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后,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其新發生的工傷保險待遇。已經按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工傷人員,繼續按原渠道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后的工傷醫療費用等其他工傷保險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