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0 15: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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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居民小李騎著一輛剛買的摩托車下班回家,途中被王某開的農用車撞倒在地,隨后被好心人送到醫院進行治療,經法醫鑒定,屬于5級傷殘。
事故發生后,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并且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王某承擔全部責任。同時,由于小李新買的摩托車還沒來得及上牌照,被罰款300元。由于王某家庭貧寒無力支付賠償費用,小李不知道應該怎么辦,于是來到大紅門街道司法所咨詢。
法理解析——
司法助理員根據情況進行了解釋:由于小李的無證駕駛行為與此次交通事故沒有必然的因果聯系,也就是說,并非因為這種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而受到傷害,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因此,本案中小李所受的傷害屬于工傷保險的范圍,享受職工工傷醫療待遇。
溫馨提示——
在小李可以享受工傷保險的同時,如果曾經購買商業保險,現在受到傷害,也可以到保險機構領取商業保險,并且這種商業保險與工傷保險待遇并不沖突,所以可以到工傷保險基金辦理工傷保險的機構領取撫恤金和補助金。
(來源: 中工網——《勞動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