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3-23 09: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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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發布《關于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農民工將可享受城鎮職工同等醫保待遇———
下月起,農民工也將可以開始享受到門診報銷待遇,同時設立醫保個人賬戶,累計繳費年限。昨日,市人力社保局發布《關于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從4月1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將統一納入本市城鎮職工醫保范圍,按城鎮職工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享受城鎮職工醫保待遇。這是繼去年7月養老保險統一之后,農民工與城鎮職工之間的又一次“平等對話”。據悉,目前在本市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約為150萬人。
政策變化
農民工與城鎮職工
享受同等醫保待遇
按照最新出臺的《關于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參保人員身份和地域界限被打破,繼去年養老待遇與城鎮職工同等之后,農民工從下月起又將被納入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這意味著只要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農民工就會與城鎮職工享受同等的醫保待遇。
據了解,之前,農民工參加醫保是按照“低繳費、保大病、保當期”的原則,用人單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60%為繳費基數,按1%的比例為農民工繳納醫保,只報銷大病住院費用,門診不報銷、不建立醫保個人賬戶、不計算繳費年限、繳費當期享受醫療保障,但退休之后不納入管理范圍等。新政策實施后,農民工將按城鎮職工繳費標準繳費,和城鎮職工享受相同的醫療待遇,實現五個統一。
統一繳費辦法
按照本市職工繳費標準,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10%繳納,個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2%和每人每月3元繳納。按照2010年北京市社平工資4201元計算標準(2011年的社平工資尚未公布),繳費基數下限為2521元,上限為12603元。即農民工參保后,每月個人最低應繳納53.42元醫療保險費,最高繳納255.06元。而對于月均工資3000元的農民工,每月個人須繳納的醫保費用即為63元;
統一建立個人賬戶
按照職工醫療保險規定每月固定劃入個人賬戶相應數額,可提取作為醫藥費。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明確,個人賬戶的構成主體是個人繳納部分,可以肯定的是其數額會高出個人所繳金額,因此,繳費標準統一之后,并不會給農民工帶來沉重的負擔;
統一計算繳費年限
農民工的醫保繳費也將計入繳費年限,滿足相應的年限條件后,達到退休年齡后,即可不再繳費,享受與城鎮退休人員一樣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統一醫保待遇
定點醫療機構的選擇和醫保待遇標準與城鎮職工相同,包括門診費用將可報銷,起付線、報銷比例以及報銷限額均與城鎮職工相同;
統一持卡就醫
農民工參保后可領到社保卡,實現持卡就醫。
參保農民工 可選4家定點醫院
4月起,農民工與其他參保職工一樣可以選擇4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農民工在選擇后統一上報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再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或“網上申報系統”,為參保農民工辦理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手續。
變更后,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將為用人單位統一打印《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
未領取社保卡前 費用先行墊付
4月之后,參保農民工可一改以往一個用人單位只有一張就醫卡的狀態,將人手一張社保卡,實現“持卡就醫,實時結算”。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對于參保的農民工,用人單位應向區縣社保經辦機構提交外埠農業戶籍職工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符合條件要求的照片及信息登記表等相關材料,即可為農民工辦理社保卡。
而對于未能領取社保卡的“空當期”,市人力社保局表示,4月起,農民工可先持《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領取社保卡后,再由用人單位攜帶其社保卡、醫療費單據、處方到區縣醫保中心進行手工報銷。
農民工工資首次納入
社保繳費申報范圍
昨日,市人力社保局還同期發布了《關于申報2012年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通知》,2012年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也開始啟動,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在4月25日前申報2012年度社保繳費工資,以單位職工2011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依據如實申報。而由于農民工的醫保繳費也將4月起,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因此,各單位農民工的工資也將首次納入到社保繳費工資申報的范圍。
市人力社保局強調,4月1日起,原有用人單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1%的比例為農民工繳納醫療保險的政策,將不再執行。對以前按1%比例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農民工,用人單位也須按規定申報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并依此標準為農民工繳納醫療保險費,不得瞞報和漏報。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時間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從2012年4月起統一按照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201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
新聞內存
農民工與城鎮職工
同等待遇只差失業險
由最初僅僅強制繳納工傷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兩個險種,到如今養老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等三大險種,無論繳費標準還是享受待遇都與城鎮職工開始同等待遇,經過多年的差別對待,農民工與城鎮職工所享待遇方面的完全同化,只是差了失業保險這一步之遙。
在通常所說的五險當中,只有工傷保險從一開始就與戶籍、地域、身份無關,農民工們與城鎮職工一樣,按同等標準繳費、按同等待遇享受。而對于其他四險,在很長一段時間則存在著很大差異。
至于農民工,普遍存在著繳費水平低、所享待遇也低的現象。同時,對于農民工,用人單位必須上的是工傷、大病兩個險種,而不用繳納其他三險。于是,農民工最大的難題就因此產生:退休后不可能按月領取養老金、不能享受醫療保障待遇,如此后顧之憂,讓農民工壓力巨大。
而2011年7月1日實施的《社會保險法》,開始直面農民工權益保障的缺位,明確“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依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在北京市穩定就業的農民工開始享受由于“參保平等”帶來的種種變化。第一波,2011年7月,養老保險,農民工與城鎮職工按同等標準繳費、享受同等待遇,農民工也可在退休后按月領取養老金了;第二波,2012年1月,農民工納入生育保險范疇,可享生育醫療費用報銷、領取生育津貼;第三波,2012年4月,醫療保險,與城鎮職工一般無二,門診可報銷,退休后可免費享醫保報銷。
五險中還只余下失業保險了。目前,外埠農民工的失業保險仍按照個人不繳費、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只能領取一次性生活費的方式進行著,仍不能與城鎮職工一樣可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失業保險條例》正在修訂之中,其最終的方向肯定也是農民工與城鎮職工一樣,繳費標準一致、所享待遇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