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11-27 14:34:11
點擊數:76516 次
為切實做好促進就業工作,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根據省級文件規定,中山市財政局聯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出臺了《中山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
《新辦法》對多項促進就業政策進行了調整,進一步明確了就業服務、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就業援助、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就業信息發布等七個方面的資金申請及支付管理,完善了本市就業創業服務政策體系。
一是新增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政策,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經所在高校給予重點就業幫扶后,在畢業年度5月1日前仍未實現就業的,給予一次性500元求職補貼。畢業生納入就業地扶持計劃,廣東藥學院中山校區、廣東理工職業學院中山校區、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均可向市人力資源管理辦公室申請進行失業登記,納入中山市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享受對象范圍。
二是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解決本市就業結構性矛盾。中小微企業當年每新招用一名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補貼,小微型企業同時給予1年期限的社保補貼。
三是強化創業孵化效益管理,增強社會創新能力。《新辦法》取消了創業孵化基地投資補貼,結合新出臺的《中山市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管理辦法》,新增創業孵化補貼,經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為創業人員提供1年以上孵化場地費減免和提供孵化服務的,按實際孵化成功戶數,給予孵化基地每戶5000元創業孵化補貼。高校畢業生亦可自主選擇創業場所,自畢業學年起3年內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吸納就業人數達3人以上的創業企業,給予最長2年、每年最高3000元的租用經營場地(在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的除外)租金補貼。
此外,《新辦法》還新增了家庭服務業自主參訓補貼、高技能人才自主參訓補貼、公共招聘信息發布補貼、企業用工動態監測補貼、勞動者就業失業監測補貼等多項補貼項目。職業介紹、輸送市外技校畢業生、創業培訓、新職業工種開發、企業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社會保險、崗位補貼等7個補貼項目延用并擴大了資金補貼范圍,并提高了職業介紹、創業培訓、崗位補貼的補貼標準。